
为切实做好轨道交通这一“百年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城轨集团公司从健全完善制度着手,针对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制定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分别将施工安全质量过程管理细分为13个部分,监理管理细分为7个部分,明确了相应的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并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约定。通过常态化检查和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落实,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管理范畴。“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的管理”,城轨集团公司还将继续通过管理机制的创新,继续完善和健全质量安全管理、考核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从而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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