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轨道交通乌鲁木齐至昌吉线路、3号线、4号线已列为2016年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2016年3月18日,自治区环保厅在自治区重点规划环评及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协调咨询会上出台服务新举措,今后重点建设项目将执行环评审批按月调度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时逐级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情况和报批情况,以期实现审批全过程跟进指导服务,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我区重点项目环评顺利通过审查、如期获得批复。目前,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工程项目环评进入关键阶段,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全力确保轨道交通新线环评按计划编制完成,顺利通过审查并如期获批。
此外,自治区政府要求“十三五”重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的符合性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依据之一,范围涵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纺织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方面。轨道交通项目已按照国家发改委审批轨道交通规划及项目的流程开展相应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后续需要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工作,即在规划阶段,环评应结合线路走向及规模,从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协调与城镇生活空间布局关系的角度,论证线网规模、布局、敷设方式和重要场站的环境合理性,提出选址、选线及避让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和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在项目环评中,可按照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引用环评规划结论以简化相应内容,或者强化论证需要深入论证的内容。
下阶段,我单位将认真学习并落实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政策,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有序推进轨道交通乌鲁木齐至昌吉线路、3号线、4号线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前期工作。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148号
官方APP下载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