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6日,市建委、市轨道办组织城轨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轨道交通3、4号线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会议由市建委副主任苑宝华主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3、4号线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报。
会议研究了3号线项目公司章程中的部分争议条款,对章程中的分歧条款按《公司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确定,消除了股东之间的争议。
会议对3、4号线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前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再次强调了3、4号线项目公司章程文本上报、项目公司注册成立的时间节点要求。
通过本次会议,解决了当前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部分问题,统一了相关各方思想,对项目公司尽快发挥主体作用,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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