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是自治区和我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学转促”专项活动,7月13日上午,轨道办、城轨集团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北京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五项目管理中心、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四家轨道交通1、2、3、4号线参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54人,到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的34个违法违纪案件图片展,观看了头区检察院拍摄的《供热站里的蹊跷事》案例短片,并参观了焦裕禄、孔繁森等6位廉政模范的先进事迹展,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中高层领导进行了一次生动、鲜活和触动灵魂的警示教育。
活动结束后,轨道办、城轨集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轨道交通建设是我市重点项目,关乎政府形象、百姓利益,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自省、自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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