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执行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
2.1.2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1.4计划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国家批复为止。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1.主报告: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含工程预可行性研究)2.建设规划专题:(1)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2)客流调查及预测专题;(3)用地控制调整规划(含资源共享专题);(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5)交通一体化专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应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含城市轨道交通),且合格、有效。允许中标人委托或联合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本招标项目中所包含的建设规划专题报告,但被委托(联合)单位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3、投标人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3.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无需递交资格审查原件,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在商务标中,若复印件无法辨识或不完整,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类似业绩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等项目。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6月23日10时30分前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3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wsgc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执行办公室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 话:0991-3925029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沙艳
电 话:0991-5823555 18199184100
传 真:0991-5508779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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